遗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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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从未认识她。但现在,她也不认得我了……

茫茫人海,广袤天地,两个人邂逅的机率和两只蚂蚁相遇能有多少区别,大概都是无穷小的。

只是,时间这把利器,从未留情地刮掉我们脑皮层中的一点点记忆……那些许的残存的折皱慢慢被抹平了。甚至不留痕迹。

我已经学会不太遗憾了。因为遗忘的或被遗忘的遗憾。
经历过的,朋友之间尚会在多年不见的某个街角擦身而过冷漠。那一刻的陌生瞬间地可以代替过往。

如此。更别枉谈我和她了。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我的被遗忘是一种,必然吗?是吧。

如今的,未来的,我认识的,认识我的。还有多少会遗忘和被遗忘?
谁知道呢。

我相信,总会有残留的。

什么时候起,变得这般奢侈。

长大了。

评论(2)

忘记被你写的这般形象~~

遗忘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对自己的一种宽容。残留的则是永远也刮不掉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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